EXW、FOB、DAP还是DDP?发货到美国的国际贸易术语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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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写给与美国采购商商定贸易条款的中国工厂和跨境卖家,也写给把自有库存发往Amazon或美国海外仓的品牌。我们会说明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 2020)对美国进口意味着什么、美国关税由谁支付、DDP到美国真正需要什么,以及首批货物适合哪个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决定什么,不决定什么
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是国际商会(ICC)发布的三字母贸易条件。现行版本Incoterms 2020共有十一个术语。根据Incoterms 2020导言,ICC将其分为两类: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七个术语(EXW、FCA、CPT、CIP、DAP、DPU、DDP),以及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的四个术语(FAS、FOB、CFR、CIF)。
当您在合同中写下“FCA Shenzhen, Incoterms 2020”或“DDP Ontario, California, Incoterms 2020”时,买卖双方就确定了三件事:
- 交货与风险:卖方在哪个点完成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从哪一刻起转移给买方。
- 费用:从起运地装货到目的地卸货,每一段费用由哪一方支付。
- 手续:由谁办理中国的出口报关和美国的进口清关,包括关税。
贸易术语不决定货物所有权何时转移、您如何以及何时收款,也不决定适用哪国法律,这些由销售合同和付款条件约定。它也不约束承运商、货代或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无论发票上怎么写,CBP只认报关单上的登记进口商。
术语后面一定要写明具体地点。“FOB China”或“DDP USA”不足以报价,也无法在出现纠纷时界定责任。“FOB Ningbo”或“DAP buyer's warehouse, 123 Example Road, Ontario, California”才可以。国内工厂对外报价时常写“FOB深圳”“FOB宁波”或“EXW工厂价”,签合同前请把地点写到港口或完整地址。
美国进口常用的贸易术语
大多数美国进口合同使用下表中的八个术语之一(CFR和CIF合为一行)。CPT和CIP的作用与CFR和CIF类似,但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FAS除散货外很少使用,因此未列入表中。
| 术语 | 运输方式 | 风险转移给买方的时点 | 主运输由谁订舱 | 出口报关 | 美国进口清关和关税 |
|---|---|---|---|---|---|
| EXW(工厂交货) | 任何方式 | 在卖方场所,货物未装车 | 买方 | 买方 | 买方 |
| FCA(货交承运人) | 任何方式 | 在指定地点交给买方的承运人时 | 买方 | 卖方 | 买方 |
| FOB(船上交货) | 海运和内河运输 | 在装运港货物装上船时 | 买方 | 卖方 | 买方 |
| CFR / CIF | 海运和内河运输 | 在装运港货物装上船时 | 卖方(CIF另含保险) | 卖方 | 买方 |
| DAP(目的地交货) | 任何方式 | 在指定地点,货物处于可卸货状态时 | 卖方 | 卖方 | 买方 |
| DPU(卸货地交货) | 任何方式 | 在指定地点,货物卸下后 | 卖方 | 卖方 | 买方 |
| DDP(完税后交货) | 任何方式 | 在指定地点,货物处于可卸货状态时 | 卖方 | 卖方 | 卖方,含关税 |
有两个细节最容易出错。在CFR和CIF下,卖方支付到美国港口的运费,但风险在起运港就已转移,所以海上丢失的集装箱是买方的问题,也由买方提出保险索赔。另外,根据ICC对2020版变化的说明,CIF下卖方只需投保最低险别(协会货物条款C),而CIP要求更高的协会货物条款A。如果您按CIF采购,请确认这一保障是否足够,或者自行为货物投保。
DPU在2020版中取代了原来的DAT。它与DAP的区别很简单:DAP下卖方不负责在目的地卸货,DPU下卖方负责卸货。集装箱送到美国仓库时,请事先约定卸货费由谁支付,因为仓库一定会向某一方收取。
EXW、FOB与FCA对比:起运地一侧的选择
当美国采购商自己安排运输时,通常在EXW、FOB和FCA之间选择。三者都把主运输、美国进口和关税留给买方,区别在起运地。
EXW
卖方在自己的场所备好货物,其他什么都不做:不负责装车,也不办理出口报关。看似简单,但身在国外的买方因此要负责在中国办理出口申报。在中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已于2022年12月30日取消,但据报道,出口申报仍需由在海关办理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的企业提交,出口记录上的发货人也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外国买方通常无法自己申报,于是常见的做法是借用他人名义报关(俗称“买单报关”)。这种做法存在合规风险,出口记录与真实卖方对不上,也会影响出口退税。如果买方无法办理,EXW会让货物在起点就出现单证缺口。
美国方面也在关注出口端单证。2026年6月3日的第14411号行政令(见下文)指示CBP要求提供外国出口商在出口前向本国海关提交的单证;CBP已于2026年9月2日就此发布预先拟议规则通知,征求意见至2026年12月1日。截至2026年10月,这项要求尚未生效,但出口报关单与美国申报信息一致,已经越来越重要。
FOB
卖方办理出口报关,并把货物装上买方订舱的船。FOB是海运和内河运输术语,适合越过船舷直接装船的散货或件杂货。对于集装箱,卖方通常在装船前几天就把集装箱交给码头或拼箱仓(CFS)的承运人,从那一刻起卖方已无法掌控货物,但按FOB,在集装箱装上船之前风险仍由卖方承担。
FCA
卖方办理出口报关,在指定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的承运人:可以是卖方自己的仓库(装上买方的卡车)、拼箱仓或码头。FCA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空运和卡车运输。Incoterms 2020还允许双方约定由买方指示其承运人向卖方签发已装船提单,这在银行按信用证要求提交已装船提单时很有用(ICC)。
实际操作中:集装箱海运、空运或快递通常更适合用FCA而不是FOB;当买方无法在中国办理出口报关时,在卖方场所交货的FCA通常比EXW更合适。
DDP到美国需要登记进口商,“双清包税”也一样
在DDP下,卖方承担到美国指定地点为止的一切,包括美国进口清关、关税和进口费用。对中国卖家来说,这意味着必须有人为您的货物担任美国登记进口商(IOR):由这一方向CBP申报货物,对商品归类、货值和原产地负责,并承担关税。
一份DDP报价是否可靠,取决于一个问题的答案:谁是登记进口商?如果卖方报的是DDP,却希望买方公司出现在报关单的进口商一栏,那这票货实际上是DAP加关税报销,买方承担了它以为已经避开的海关责任。
国内常见的“双清包税”“包税专线”报价,从费用结构上看就是DDP:货代承诺包揽出口报关、美国清关和美国关税。签约前请问清楚:美国报关单上的登记进口商是谁?如果答案不明确,或者对方使用借来的进口商资质(俗称“借IOR”),申报是否准确、关税责任在谁,都不在您的掌控之中。包税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水平时,还要留意货值是否被低报:按低于实际成交价申报以少缴关税属于违规,并不是节省。
现行规定下的非居民登记进口商
没有美国实体的公司可以自己担任登记进口商。根据19 CFR 141.18,非居民公司只有在入境口岸所在州有获授权接受法律文书送达的常驻代理人,并提交由美国本地公司担保人出具的海关保证金(CBP Form 301)时,才可以办理进口申报。申报本身通常由持牌报关行代表登记进口商提交。
进口商还需要在CBP通过Form 5106登记的IOR编号。CBP在2026年8月19日的一般通知中表示,自2026年9月18日起,如果发现Form 5106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可立即作废相应的IOR编号。实际地址必须是进口商真实的经营地点,不能是注册代理人、报关行、货代的地址或邮政信箱;报关行持有的委托书也必须与进口商直接签署,不能经由货代转签。这正是“借IOR”和由货代代签委托书的做法如今行不通的原因。
第14411号行政令带来的变化
2026年6月3日签署的第14411号行政令《加强海关执法》指示国土安全部和CBP区分美国登记进口商与外国登记进口商,并收紧对外国登记进口商的规定。其中包括指示CBP:
- 禁止外国登记进口商办理非正式申报;
- 对正式申报,外国登记进口商除CBP许可外不得依赖年度保证金(continuous bond),并且须通过CTPAT验证(如符合资格),或使用经过CTPAT验证的持牌报关行;
- 在180天内,要求所有登记进口商(不仅是外国进口商)在美国保持最低水平的有形资产、保证金或两者兼有。
截至2026年10月,这些针对外国登记进口商的限制已有指示,但尚未生效;在报出或接受DDP条款之前,请查看现行规定。目前CBP只落实了该行政令的部分内容,例如上文的进口商数据通知。
对中国卖家来说,这些都让DDP比报价单上看起来更难。作为同一票货物服务的一部分,美国清关由Abanro负责;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Abanro可以担任登记进口商。一票货物是否符合条件,取决于产品、单证以及货物到港时的现行规定,所以请在报价阶段提出,而不是等货物已经在海上。完整的步骤请阅读美国清关流程:面向外国企业的分步说明。
美国关税、费用和目的地费用由谁支付
除DDP外,其他所有术语下都由买方支付美国关税和进口费用;DDP下由卖方支付。这一点很清楚,争议往往出在中间的那些费用上。
- 关税:取决于商品在美国协调关税表(HTS)中的归类、原产国,以及入境时有效的附加关税(截至2026年10月,许多商品适用301关税和232关税,请按您的商品查询HTS和CBP最新指引)。关税由登记进口商支付,因此担任登记进口商的一方必须在放行前备好资金。
- CBP收费:例如货物处理费(MPF),海运货物还有港口维护费(HMF)。它们跟随关税,由同一方支付。
- 目的港和码头费用:在CFR、CIF、DAP和DPU下,卖方的运输合同可能包含也可能不包含目的港码头操作费。未包含的部分通常落到买方身上。请卖方书面列出其运费包含哪些项目。
- 查验和扣留:如果CBP或其他机构查验货物,查验站和搬运货物的各方会向进口方收费。DDP下这就是卖方。
- 仓储费、滞港费和滞箱费:集装箱或货物未能按时提取或归还时产生,由当时掌控货物的一方承担,这也是指定地点如此重要的原因。我们的洛杉矶港和长滩港的港口短驳、滞港费和滞箱费指南解释了这些费用。
对中国原产货物,关税一项尤其要按HTS编码逐一核实。截至2026年10月,除HTS常规税率外,许多商品还适用2018年起征收的301关税(USTR于2026年10月7日公告,2018年第一批和第二批清单的措施继续有效),以及2026年7月24日起对中国商品加征的12.5% 301关税(税号9903.05.31)。按301行动附件中美国注释52(a)的规定,这12.5%在常规税率和2018年起的301关税之外另行加征,除非适用注释52中的例外;适用232关税的商品和豁免清单内的商品不征收这12.5%。2018年各批清单的税率因商品而异,因此本文不给出单一的合计税率。请按您的HTS编码查询HTS、USTR通知和该附件,再决定是否报DDP价。
比较不同术语下的报价时,请把所有成本放在同一基础上:送到同一个美国地址、关税已付。进口美国的成本指南列出了每一项构成。
已经约定DAP或DDP,需要有人负责美国一侧?我们把提货、海运或空运以及美国清关作为一票门到门货物统一报价。
申请门到门报价发美国货物时使用贸易术语的常见错误
- 买方无法办理出口申报却使用EXW。货物会滞留在工厂或起运港,直到弄清由谁申报。请改用在卖方场所交货的FCA。
- 空运、卡车或快递货物使用FOB。FOB是海运和内河运输术语。其他运输方式请使用FCA(买方安排运输),或CPT、CIP、DAP、DDP(卖方安排运输)。
- 不含关税的“DDP”报价。有些报价写着DDP,却注明“关税和税费按实际收取”或“不含海关费用”,这不是DDP。请书面确认包含哪些费用,以及由谁担任登记进口商。
- 把“双清包税”当成DDP,却不问登记进口商是谁。包税报价同样需要一个真实、信息准确的登记进口商。借来的IOR和低报货值,风险最终都会回到货物和货主身上。
- 没有写明指定地点,或地点写错。“DAP Los Angeles”可能指港口,也可能指内陆60英里外的仓库。请写明完整的交货地址。
- 以为贸易术语决定ISF由谁提交。根据19 CFR 149.2,无论使用哪个术语,海运货物的进口商安全申报(ISF)都必须在国外港口装船前至少24小时提交。在FOB或FCA下由买方一侧提交,但需要卖方提供数据。
- 忘了约定由谁支付卸货费。DAP下买方卸货,DPU下卖方卸货。一个散装(不打托)的集装箱可能需要几个小时才能卸完。
- 混淆价格条件和交货条件。价目表上的“FOB工厂”不是有效的贸易术语。报价和合同请使用同一个术语和地点。
发往Amazon或美国采购商的首批货物选哪个术语
选哪个术语,与其说取决于偏好,不如说取决于两个问题:货物到港时归谁所有,以及谁能担任美国登记进口商。
把自有库存发往Amazon或美国海外仓
如果您是卖家,货物到港后仍归您所有,那么在美国没有买方与您分担责任。贸易术语只在您与自己的供应商之间,或在您的中国公司与美国关联公司之间才有意义。对海关而言,关键是谁担任登记进口商、谁支付关税。Amazon运营中心只是一个收货地址,货物仍需先由另一方完成清关。许多卖家先把货发到美国的收货合作伙伴,在那里核对并完成预处理后再送往Amazon。我们的没有美国公司,如何进口并在Amazon美国站销售和从海外向Amazon FBA发送库存指南介绍了这条路线。
出口端可以了解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公告设立的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方式:9710为直接出口给境外买家,9810为“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即先出口到海外仓再销售,与发往美国海外仓或Amazon FBA的库存相对应。按该公告,企业需在海关登记,数据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海外仓业务备案等要求曾有调整(例如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请以所在地海关的现行要求为准。公告最初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等海关试点,您所在海关目前能否适用,请向当地海关确认。
卖给美国进口商或分销商
成熟的美国进口商通常偏好FCA或FOB,因为他们有自己的货代、保证金和报关行。集装箱货物可以报在您仓库或指定港口交货的FCA价,并确认由谁提交ISF。
卖给美国零售商、精品店或首次合作的采购商
规模较小的美国采购商往往根本不想自己进口,他们要的是到门价。当买方可以承担进口时,由买方担任登记进口商的DAP是最简单的到门方案。DDP最有吸引力,但只有在确定由谁担任登记进口商、并对该产品有可靠的关税估算之后,才应该报出。
美国进口一般不要求提供原产地证,原产国在美国报关单上申报。但采购商、银行或信用证可能要求提供。非优惠原产地证可以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及其地方分会等签证机构申请,按2009年的签证管理办法,申请应在货物装运前提出。
| 情况 | 通常适合 | 约定前需确认 |
|---|---|---|
| 有自己货代的美国进口商 | FCA(非集装箱海运货物可用FOB) | 指定地点、ISF数据、出口单证 |
| 美国买方要到门价,且能自己进口 | DAP或DPU | 目的地费用和卸货费由谁支付 |
| 美国买方完全不想进口 | DDP | 登记进口商、保证金、关税估算 |
| 自有库存发往Amazon或美国海外仓 | 美国没有买方:重点是登记进口商 | 登记进口商、关税、美国的预处理和收货 |
门到门服务与您约定的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是买卖双方之间的约定。门到门物流服务则是订舱方与物流服务商之间的另一份约定。两者应当一致,但并不是一回事。
- EXW或FCA:由买方订购服务。在卖方仓库提货,美国进口由买方一侧负责。
- CFR、CIF、DAP或DPU:由卖方订舱到指定港口或地点。美国进口、关税以及指定地点之后的运输属于买方,所以双方都要清楚卖方的订舱在哪里结束。
- DDP:由卖方订购全程服务,包括美国清关,并且必须事先确定登记进口商。
Abanro的起运地提货与国际运输服务包括在您国内的仓库提货、海运或空运、美国清关,以及从我们位于加州橙县、靠近洛杉矶港和长滩港的仓库继续配送。货物可以先经过收货与验货,再送往采购商或Amazon。申请报价时,请告诉我们您约定的贸易术语和指定地点,让这票货物的服务范围与费用分担一致。关税、税费和政府收费按实际费用另行向负责的一方收取。
如果您的货物用集装箱运输,下一个决定通常是整柜还是拼箱:请参阅整柜(FCL)还是拼箱(LCL):海运到美国西海岸怎么选。如果只有几箱货,请阅读不用整柜,如何把首批100件产品运到美国。
本指南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或海关建议。贸易术语由ICC发布,美国对登记进口商的规定在2026年仍在变化,中国的出口监管要求也可能调整,约定条款前请确认适用于您货物的条款和现行要求。
资料来源与延伸阅读
- Incoterms® 2020主要变化(FCA、DPU、CIP与CIF保险), 国际商会(ICC)
- Incoterms® 2020导言: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规则与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的规则, 国际商会(ICC)
- 19 CFR 141.18:非居民公司的进口申报, 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法律信息研究所(美国联邦法规)
- 第14411号行政令《加强海关执法》(91 FR 35125,2026年6月10日), 美国联邦公报
- 提交给CBP的登记进口商数据的准确性(一般通知,2026年8月19日),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联邦公报
- 19 CFR 149.2:进口商安全申报(ISF)的要求与时限, 美国联邦法规电子版(eCFR)
- 供应链可见性的强化进口披露(预先拟议规则通知,2026年9月2日),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联邦公报
- 对多个经济体的301调查行动通知(91 FR 47318,2026年7月28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联邦公报
- 301行动附件:美国协调关税表第99章美国注释52及税号9903.05.31(2026年7月), 美国白宫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转载)
-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4号,2009年),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LEX数据库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书与商事证明,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
-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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